关于公开征求《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反馈
和平县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4,通过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公开征求《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反馈》意见的公告,在征集时间段内,收到2条意见反馈,公示如下:
附件:《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反馈表.xlsx
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2024年1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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