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划定和平县县管河道 2025年河砂禁采区、可采区的公告
根据《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规定和《河源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河源市河道采砂规划的通知》(河水办[2020]70号),现将和平县县管河道2025年河砂禁采区、临时禁采区、可采区公告如下:
一、禁采区
(一)浰江河,禁采区范围:李屋塅至双卡,禁采区长度82.40(㎞);松树滩附近,禁采区长度0.33(㎞);新聚村至马安,禁采区长度14.19(㎞);魏屋至浰江河口,禁采区长度11.57(㎞)。
(二)和平水,禁采区范围:全河段,禁采区长度33.00(㎞)。
(三)彭寨水,禁采区范围:全河段,禁采区长度28.00(㎞)。
(四)郎伦河,禁采区范围:全河段,禁采区长度17.00(㎞)。
(五)鱼潭江(贝墩水),禁采区范围:平山水至古楼,禁采区长度66.3(㎞);山下至鱼潭江河口,禁采区长度2.00(㎞)。
(六)梅华沟,禁采区范围:全河段,禁采区长度14.00(㎞)。
(七)油竹坝水,禁采区范围:全河段,禁采区长度32.00(㎞)。
(八)老城河,禁采区范围:全河段,禁采区长度25.94(㎞)。
(九)银溪水,禁采区范围:全河段,禁采区长度15.00(㎞)。
(十)上陵河,禁采区范围:全河段,禁采区长度19.05(㎞)。
二、可采区
(一)浰江松树滩可采区,采区长度1485米,平均开挖宽度18米。
(二)浰江湖燕可采区,采区长度1500米,平均开挖宽度22.5米。
(三)浰江魏屋可采区,采区长度1525米,平均开挖宽度26米。
(四)鱼潭江马塘村可采区,采区长度1065米,平均开挖宽度50米。
三、2025年临时禁采区
禁采区和可采区河段以外的河段为2025年度临时禁采区,年度禁采区自公布之日起禁采时间为1年。
和平县水务局
2024年12月16日